索引号
1104480XX/2025-00005
生效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发布机构
长航局法规处
文号
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长航局关于发布《长江航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告
长航局关于发布《长江航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告
第13号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交法发〔2021〕115号),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长江航运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长航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长江航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现予发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长航局
2024年12月31日
相关解读:《长江航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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