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详见长江航务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公开形式。长江航务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s://cjhy.mot.gov.cn/。除政府网站外,长江航务管理局还将通过政务微信、微博、报刊、广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长江航务管理局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申请机构。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34号。邮编:430014。联系电话:027-82767197(该电话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咨询,涉及投诉和其他业务类事项,此电话接听人员无权受理、不作答复)。传真号码:027-82818377。

(二)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按规定填写《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明确的“一事一申请”原则提交申请,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申请表》可以从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下载),也可到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

1.书面申请。

(1)邮寄信函方式。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信封左下角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传真方式。

申请人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后,将申请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传真到长江航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系统提交申请。请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公开内容及获取方式等。原电子邮箱申请方式由在线申请系统替代。(进入在线申请)

长江航务管理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后,到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当面提交。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据有效身份证明。当面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三)申请的处理。

长江航务管理局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按照《条例》规定作出答复。

申请受理日期按《条例》规定确定,申请时间将以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实际收到《申请表》之日为准,并向申请人确认。

(四)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按照《条例》第42条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长江航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向交通运输部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运输部行政复议办公室:010-6529261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行政复议办公室);邮政编码:10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