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全链条信用服务体系构建与数字化应用研究项目谈判公告
长江航运全链条信用服务体系构建与数字化应用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34号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908室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长江航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2.项目名称:长江航运全链条信用服务体系构建与数字化应用研究
3.采购预算:30万元
4.最高限价:30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2028年7月,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为准
6.采购需求:
长江航运信用体系建设面临数据融合深度不够、标准不统一,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联合奖惩难以落地,信用应用场景覆盖不足、守信主体的获得感不强,技术支撑能力有待提升,现有平台在智能化分析、自动化预警、场景化服务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需聚焦数据融合、精准画像、风险预警、协同治理、场景应用、平台升级等关键问题开展系统研究,打通信用数据壁垒、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提升平台智能化水平,形成覆盖全链条、可复制推广的内河航运信用治理新模式。
7.项目研究目标:
以构建覆盖"三船"主体、贯通"数据-评价-监管-服务"全链条的长江航运信用服务体系为目标,依托"1+N+5"制度体系和"信用长江"平台基础,聚焦数据融合、精准画像、风险预警、协同治理、场景应用、平台升级六大方向开展系统研究,形成一套制度健全、数据贯通、技术先进、应用广泛的内河航运信用治理方案,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江样本"。
8.项目研究内容:
(1)长江航运全链条信用服务体系构建与数字化应用总体概况研究
(2)长江航运全链条信用服务体系构建与数字化应用组织机制研究
(3)长江航运全链条信用服务体系构建与数字化应用先进经验与典型成果总结研究
(4)基于交通强国要求的指标得分情况评估研究
(5)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研究
9.项目研究要求:
(1)人员投入与团队保障
投标人须组建专门的项目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应深度参与关键环节的研究与协调工作。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应保持稳定,在研究周期内变更核心成员须提前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投标人应确保项目组投入足够的工作时间。
(2)组织管理与协调机制
投标人应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与进度跟踪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定期向采购人报送项目进展。投标人项目组定期与采购人进行一次线上或线下沟通,汇报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投标人增加或调整研究人员,
(3)资料与数据管理
投标人应对研究过程中获取的所有原始数据、过程文件及最终成果进行分类归档,并在项目验收时一并移交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投标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及研究成果。
(4)廉政与纪律要求
投标人须确保项目研究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关于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不得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咨询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咨询机构,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关研究基础,并组织课题组进行过相关研究;
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类似(交通运输工程设计、咨询、科学研究)的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运、铁路、综合运输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主持过类似项目研究;
4.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一年(2025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其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财务会计制度证明资料,且财务经营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谈判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截图须有信用报告查询时间);或提供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无重大缺陷或服务质量问题的承诺函。
6.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采购。
三、采购流程
1.供应商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
2.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名单。
3.采购文件发放,向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放采购文件,由其签字领取。
4.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
5.组织采购评审,邀请递交相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4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沿江大道134号908室。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机构的邮箱:chjfgc@cjhymail.mot.gov.cn,以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4.谈判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谈判响应文件。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沿江大道134号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908室。
六、采购评审
1.时间:2026年6月1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沿江大道134号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13楼会议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方式:二次报价,根据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在谈判中所报的价格作为最终报价。采购小组将从资格审查合格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形成评审意见,最终按照评审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长江航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34号
联系人:王逸明
联系方式:027-8276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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