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长江水系水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长航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长江水系水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范围
长江水系省际客船和液货危险品船运输企业。
二、检查频次和对象
(一)检查频次。
2020年计划组织开展2次监督检查(上半年5月份和下半年10月份各1次),每次2个片区,每个片区原则上不超过4 家企业(存在约谈或停航整顿需重点检查情况的除外)。
根据长江水系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企业的分布情况,共分为7个片区,即重庆片区、湖北片区、湖南江西片区、安徽片区、浙江上海片区,江苏苏南片区、江苏苏中苏北片区。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按照以下规则,在《长江水系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1.随机抽取1个片区,原则上年度内抽取的片区不重复。
2.如该片区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企业无重点检查情况,则从两类企业中分别抽取2家;如仅包含其中一类企业,则从该类企业中抽取4家。
3.如该片区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企业存在上一年度或本年度存在重点检查范畴的情况,实施100%检查。
如被纳入重点检查范畴之内的企业超过4家,则另外再各抽取1家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如仅包含其中一类企业,则仅从该类企业中抽取1家。
如被纳入重点检查范畴之内的企业不超过4家,则另外再各抽取1至2家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如仅包含其中一类企业,则仅从该类企业中抽取。
4.如被抽取的运输企业在交通运输部或长江航务管理局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有良好行为信息的,则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免于检查。如运输企业在免于检查期间发生了被纳入重点检查范畴的情况,则纳入重点检查。
5.重复以上步骤,随机抽取第2个片区的运输企业。
三、检查人员组成
检查组由长航局机关2人(含组长1名)及专家2-3人组成。专家在《长江水系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市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中:
(一)地市级及以上水路运输管理部门1-2人(如抽取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则予以回避并重新抽取)。
(二)海事管理部门1人(对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公司实施检查时,抽取人员应持有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证书;如抽取人员参与实施了检查对象上一次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则予以回避并重新抽取)。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长江水系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企业和船舶取得许可后的经营资质保持情况。
检查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资格材料、经营范围材料、自有船舶运力及经营船舶材料、海务和机务管理人员材料、高级船员比例材料、安全管理制度及企业的DOC 证书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企业相关管理台账和记录、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交水发〔2020〕17号)精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五、监督检查实施
(一)发布检查通知。
提前发布水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工作通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和有关要求等。
(二)监督检查计划变更调整。
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如受新的工作部署影响,导致原计划安排不能顺利实施,经长航局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
(三)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涉嫌违规且可以当场纠正的,由检查人员责令企业纠正并在检查记录表上进行记录。
2.对不能当场纠正的,由长航局书面反馈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由其组织督促整改和复查验收,相关整改及验收情况应及时报长航局。
3.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长航局移交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应及时报长航局。
4.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由长航局依法移交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5.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检查结果的公开。
1.公开方式:检查结果在长航局政府网站公告栏中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公开内容:检查基本情况,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要求。
(五)检查档案的管理。
现场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汇总形成检查档案,提交长航局运输处归档。归档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通知。
2.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纸质、电子材料(包含反映有关问题的证据材料、抽查记录表等)。
3.检查结果的正式反馈文件。
4.被检查企业整改材料、相关管理部门督促整改材料。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被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应当妥善安排原有工作,按时参加水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人员所属单位应当予以支持,为检查人员参加检查工作提供便利。
(二)检查人员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实施检查,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杜绝“四风”问题,按规定交纳伙食费、交通费,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四)检查人员在检查期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按规定报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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