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长江干线应当申请引航船舶尺度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船舶引航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活动,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长航局组织制定了《长江干线应当申请引航船舶尺度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人:张贵平,025-83520189,13813808992;
刘 庆,027-82767648,18627091161;
电子邮箱:chjys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
电子邮箱:chjysc@163.com
附件:1.长江干线应当申请引航船舶尺度标准(征求意见稿)
2.《长江干线应当申请引航船舶尺度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长航局
2022年1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