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长航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长航局工作报告摘录稿)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容易、极其难忘的一年,挑战前所未有、斗争艰苦卓绝、成效好于预期。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长江全流域特大洪水的严峻考验,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部党组要求,全力打好战疫、战洪两场硬仗,全力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的“长航答卷”。
回顾2020年,我们主要取得了十大显著成效:
(一)疫情防控取得战略性成果。面对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长航局坚决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号令,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防控,坚定不移促发展,慎终如始防反弹,确保了防控有成效、发展不停步。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扛起长江航运疫情防控的神圣职责,科学制定并不断完善“12345”长江航运战疫思路,召开62次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研判疫情态势,部署重点工作,确保了指挥有力、应对有方、防控有效。二是坚决果断做好内部防控。切实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在疫情肆虐期间,坚持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对确诊和疑似病例进行跟踪管控,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同时加强防疫物资采购和调配,保障了干部职工尤其是基层一线的防疫需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时刻绷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这根弦,坚持“晴天带伞”“撑伞避雨”“打伞干活”,保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做到疫情防控和长江航运发展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考核。三是全力以赴保障运输畅通。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要求,重点加强了湖北特别是武汉地区重点物资水路运输保障,对载运防疫、民生物资的船舶开辟绿色通道,为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是千方百计促进复工复产。认真把好“进入关”“管控关”“诊治关”,加强局系统在建工程项目复工管理,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护措施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有针对性出台了3大类22条深化港航企业服务保障一揽子工作举措,精准推动和服务长江港航企业、涉水重大工程项目复工复产,积极纾解企业困难。尤其值得肯定的是,长江航运总医院广大医务人员白衣为甲、逆行出征,与死神赛跑,与病魔较量,全力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先后选派5批26名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医护人员驰援金银潭医院、雷神山医院、东西湖方舱医院,充分彰显了长航人舍生忘死的责任担当,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伟大的抗疫精神。此外,长江引航常态化防控精准精细,“外防输入”成效显著。
(二)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一年来,我们持续推进绿色航运发展,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船舶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深入实施防治船舶污染长江水域环境“十项严格”措施,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涉及问题整改销号,建成运行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并在长江经济带所有港口全面推广,形成了数字监管、线上服务和多部门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长江干线“一零五全三提升”行动全面推进,江苏段“一零两全四免费”模式取得明显成效,蹚出了一条污染治理的新路子。二是绿色港口建设不断完善。长江干线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实现全覆盖,8处水上综合服务区、12个水上洗舱站、30余座污染物转岸码头基本建成。三是生态航道建设全面展开。广泛实施生态结构、生态固滩、生态涵养区建设。疏浚土综合利用规模持续扩大,荆州、鄂州、九江等地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四是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协调推动长江干线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完成三峡坝区客运码头、三峡旅游客船的岸电设施建设改造,并将船舶使用岸电纳入三峡过闸诚信考核。纯电动、LNG动力等新能源船型研发投用。五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组织开展长江干线水域禁捕有关工作专项行动,配合渔政、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规划建设取得新成效。一年来,我们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程建设,总体进展良好,全年共完成投资16.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执行率达到98%。一是规划编制如期完成。组织编制长航局交通强国行动纲要,试点方案已获部批复,编制完成了《长航系统“十四五”发展规划》和《长航局支持系统“十四五”建设规划》。二是重点工程稳步推进。长江口南槽一期工程交工试运行,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主体即将完工,羊石盘至上白沙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工可获批,岳阳、如皋监管救助基地等一批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积极推进。全年完成了18个项目工可批复立项、19个项目初设批复和24个项目竣工验收。三是工程质量及建设市场监管不断强化。深入开展了“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对143家施工、设计、监理企业履约行为进行年度评价,推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电子评标工作。
(四)平安长江建设取得新成效。一年来,辖区共发生运输船舶一般以上等级事故12.5件,死亡失踪23人,沉船10艘,直接经济损失2106万元,事故四项指标保持低位运行,实现了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一是水上安全监管不断加强。突出重点船舶、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深化分类分级和差异化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防汛抗洪工作扎实有效。面对全流域特大洪水,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加强安全预警和水上交通管制,强化现场检查和动态监控,确保了责任闸口(堤坝)安全、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和内部安全。三是专项行动有力开展。组织开展了“长江航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水上无线电秩序治理、沿江码头清理排查等专项行动,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任务如期完成,水上过驳作业全面取缔,“三无”船实现历史性“清零”。四是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继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重大隐患整治督办,编写完成《长江航运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防控指南》,并在客运、危化品运输、滚装运输等企业开展试点。建立了长江航运安全生产专家库。五是安保警卫任务圆满完成。完成了全国“两会”、上海进博会等重要时段的长江干线水域安保任务和13起等级警卫任务水上安保工作,开展了长江三峡枢纽河段综合演练,反恐防范不断深入。过闸船舶实行100%安检,旅客实名制得到全面落实。
(五)通航保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我们持续加强航道通航管理,有力确保了航道船闸畅通安全。一是航道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两充分一加强”,提高了福姜沙中水道等4个河段的航道维护尺度,长江干线航道维护水深达标率100%,航标正常率100%。长江电子航道图实现与汉江、赣江的互联互通,用户下载量持续增加。二是航道行政管理持续加强。严格开展桥梁、隧道、码头等涉水工程航评审核,持续强化采砂管理、岸线评估等,航道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三是三峡枢纽通航安全有序。积极做好两坝船闸检修延期“保畅通、保船闸运行”工作,不断加强设备设施监测、维护保养、预检预修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三峡升船机重新核定客船安全载客人数,升船机加强性消防措施施工竣工验收并恢复通航,保障了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2020年,三峡枢纽通过量达到1.38亿吨。
(六)运输生产取得新成效。一年来,长江运输生产稳中有进,长江干线货物通过量突破30亿吨大关,达到30.6亿吨,同比增长4.4%,再创历史新高;完成港口集装箱吞吐量2000万标箱,同比增长3%。一是运输结构不断优化。严格执行客船、液货危险品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淘汰老旧液货危险品船和客船70艘,运输企业减少10家。深入推进船型标准化,长江干线货船平均吨位由去年的1880吨提升至1960吨,其中三峡过闸船舶平均吨位达4680吨。二是运输市场监管不断加强。开展水路运输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通报并督促整改问题62项。开展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经营人诚信信息监测,通报失信行为769起。三是“春暖行动”深入开展。全年减免外贸货物港建费及船舶油污基金约16亿元,实现三峡库区客运联网售票,率先实施海事“首违不罚”,海事政务自助办理模式基本覆盖江苏段。
(七)科技创新取得新成效。一年来,我们坚持创新驱动,不断加大科技研发及成果应用,有力推动了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一是顶层设计得到强化。完成科技发展、信息化、网络安全“十四五”规划和长江智能航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是北斗应用全力推进。长江干线北斗卫星地基增强系统主体工程基本建成,率先在交通系统实现了全线航标、公务车船、客船客渡船北斗全应用。三是科技研发成果丰硕。全年新获省部级奖励近20项,2个省部级研发中心顺利通过评估。四是“云上长航”建设进展顺利。制定了长航系统信息化项目统筹实施的路径和总体方案,长江航运数据中心、应急指挥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五是数据共享有力推进。实现与部海事局新版船舶报港系统数据及船检数据实时同步,与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实现对接。六是网络安全保障有力。圆满完成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的网络安保任务,在国家护网行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八)治理效能取得新成效。一年来,我们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切实把治理能力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持续推进。“七五”普法全面完成,参与《长江保护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持续深化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二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巩固深化。积极推进长江航道局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稳妥推进长江干线区域性应急救助基地筹建工作,完成江苏海事局机构编制动态调整。三是对外合作交流深入推进。深化与沿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2+N”合作机制,加强了与渔业、公安、水利等单位的执法协作。
(九)综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年来,我们坚持夯基固本、规范管理,确保了运转有序、运行高效。一是“三基”建设全面推进。认真落实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强基层、重基础、练好基本功,全面提升长江航运“三基”建设水平。二是财务审计管理全面加强。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了预算内各类重大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三是内部管理进一步夯实。积极推进档案“五项工程”建设,长航局及局属2家单位档案目标管理通过“省特级”复核。发展研究、离退休管理、后勤保障、信访、保密、综治、统战、人武、交战、群团、专家咨询等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绩。
(十)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一年来,我们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文明创建,组织保障能力和发展软实力不断增强。一是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长江航运工作的“纲”和“魂”。深入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配合部完成了部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及调整工作。组织完成了局系统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为“百千万人才工程”、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第十五届全国技术能手等推荐人选12人次。三是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制定实施《长航局党委关于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实施意见(试行)》,召开长航局系统模范机关建设现场推进会。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召开长航局庆祝成立99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会,指导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四是行业文明创建加快推进。组织开展了第二十四届“文明窗口月”活动,5家单位新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人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联合中国海员工会开展了第七届“长航双十杰”评选宣传活动。策划实施“我家住在长江边”主题宣传活动,社会反响强烈。对口帮扶的湖北省建始县雪岩顶村已经成功脱贫摘帽。五是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深入开展事业单位违规招聘、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私车公养和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对14家单位开展巡察并严格督促落实整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起,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34人次、给予58人党纪政纪处分。
二、2021年主要工作部署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明年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2021年长江航务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通过强党建、抓基建、保安全、增绿色、优服务、添动能,全力打造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内河水运绿色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的长江航运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成立100周年。
2021年,要着力抓好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动绿色发展。
重点工作是:①学习宣贯《长江保护法》。②扎实推进涉及长江航运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巩固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果并形成长效机制。③加快推进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全面覆盖长江经济带港口并实现有效运行。④研究开展船舶污染监视监测能力建设。⑤继续推动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服务区、洗舱站、LNG加注站建设。⑥积极推进港口与船舶岸电使用,实现长江干线商品车滚装码头和滚装船岸电建设使用全覆盖,开展集装箱码头和集装箱船岸电使用试点。⑦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等推广应用。⑧配合农业、公安等部门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项整治行动。
(二)继续加快基本建设。
重点工作是:①全力做好《长航系统“十四五”发展规划》《长航局“十四五”建设规划》等规划落地实施。②全面推动交通强国建设长江航运篇章试点工作。③加快推进荆江二期、涪陵至丰都航道整治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三峡旧洲河锚地、13800方耙吸挖泥船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武汉至安庆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并做好试运行工作。④深化长江航运北斗系统应用,完成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工程竣工验收。⑤深化“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
(三)着力加强安全监管。
重点工作是:①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因时因势调整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人”“物”同防,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化解工作机制,动态更新风险清单和隐患清单,实施分类分级管理。③继续组织开展长江航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强化客(渡)船、危化品船等重点船舶和坝区、桥区等重点水域安全监管。④加强全国“两会”、国庆、春节等重要时段以及庆祝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应急值守和应急保障工作,做好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预警防范工作。⑤优化水上应急救助基地和设施装备布局,推动万州、武汉、南京区域性应急救助基地建设,完成长航局应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演习演练活动。
(四)不断强化通航保障。
重点工作是:①全力做好“一战三保”专项行动,抓好重点时段、重点河段航道维护疏浚。②加强航道养护,不断提高航道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数字航道条件下新的航道维护与管理模式。③贯彻落实新《长江干线通航标准》,持续加强航道与通航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开展长江干线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④进一步推动三部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向基层延伸,坚持对非法采砂实施高压严打,有序推进疏浚砂综合利用。⑤全力做好两坝船闸停航检修及通航保障工作。⑥继续推动三峡水运新通道前期工作。
(五)持续优化运输服务。
重点工作是:①推动修订完善长江干线省际客船、水系省际液货危险品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政策。②继续实施长江水系客船、液货危险品船舶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③制订实施长江干线省际客船、水系省际液货危险品船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有效运行市场信用信息系统。④继续推进长江船舶标准化,修订完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配合部开展“十四五”期全国内河船舶标准化实施方案研究工作。⑤开展长江航运运输指数范围拓展研究和重点货物流量流向监测分析。⑥继续协调推进“三峡库区水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应用工作,提升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服务质量。
(六)加快推进科技创新。
重点工作是:①落实长江航运“十四五”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完成部科技示范工程,做好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②落实《长江智能航运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长江智能航运发展举措落地实施。③加快推进长江航运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深化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④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科技项目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无人机、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无人技术统筹应用指导意见。
(七)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重点工作是:①加强干部工作体系建设,系统推进干部队伍建设。②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化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③加快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④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⑤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落实《长航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加强岗位设置管理。⑥加强局系统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管控,促进分配更加合理、更加有序。⑦加强人事管理基础工作,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
(八)切实提高治理能力。
重点工作是:①深化长江航道事企分开改革,做好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②稳妥推进长航局系统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巩固机构编制实名制改革成效。③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推动完善安全生产和船舶污染治理法规体系,深化系统内外执法联动协作,积极推进长三角船舶交通管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一体化。④实施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四基四化”建设。⑤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向纵深开展。⑥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站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水平。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管控一般性经费支出预算及非重点项目预算,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推进实施财务审计监管全覆盖。⑧持续开创离退休工作新局面,加强和改进群团、统战、信访维稳、交战人武、后勤服务等工作。
(九)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重点工作是:①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②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③大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提高“三基”水平,深入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④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完善舆论引导机制。⑤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⑥弘扬新时代长航精神,积极培树先进典型,讲好新时代长航故事。⑦开展新一轮政治巡察,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⑧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政治监督。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十)办好惠民利民实事。
1.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交工试运行,进一步提高部分河段航道维护尺度。
2.继续推进长江电子航道图干支一体化服务,优化电子航道图App、微信小程序服务功能。
3.积极推进水上综合服务区建设,力争2021年底前长江干线各省市至少建成1处。
4.推进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全面覆盖长江经济带各港口,建立长江干线船舶污染治理长效机制。
5.推进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站建设,对政务公开、政务办理等海事政务提供7×24小时自助服务。
6.加快推进内河船舶、船员证书(文书)“多证合一”,实现内河船舶船员证书电子化。
7.深化“春暖行动”,出台新的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港航企业发展活力的工作措施。
8.免费开展长江航运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防控培训,指导企业防控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9.继续加强保健医师服务,完善职工健康管理。
10.开展第九届“向千家小微企业送报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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