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方式
1、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进入在线申请页面,在线提交申请。
2、其他方式:邮寄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下载)后,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34号长江航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编:430014(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传真方式:如实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下载)后,将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传真到027-82767197;当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后,可直接到长江航务管理局接待室当面提交,当面申请时应出据有效身份证明,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答复
长江航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情况复杂,需延期答复的,经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三、撤销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长江航务管理局在线提交过相关申请且需要撤回申请的请拨打027-82767197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并提供申请编码及提交使用的联系人基本信息进行撤销。
四、责任义务和隐私保护
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和使用长江航务管理局提供的信息,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长江航务管理局充分尊重并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