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港1-5月船舶岸电用电量同比增长超51%
2024年江阴海事局持续深化落实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推动到港船舶岸电应用尽用,1-5月份,长江江阴段靠港船舶岸电使用2.03万艘次,用电量538.63万度,同比增长3.38%、51.67%。
一是持续宣传引导,增强用电意识。通过现场检查、微信工作群等途径,持续向码头企业、船舶船员宣传《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同时强化船舶岸电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培训,提高船岸作业人员的污染防治意识和接用岸电的积极性。
二是强化远程核查,提高监管效率。充分运用船舶岸电监管信息系统、智汇江海大数据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靠港船舶岸电使用远程核查,精准识别超时未用电预警船舶,及时派发任务,远程提醒码头、船舶接用岸电。1-5月共开展远程岸电核查近3000艘次,发现问题298项,通过信息系统实时保持有力监管态势,极大提高了监管效率。
三是严格现场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在日常现场检查及“124”明查暗访中,加强靠港船舶岸电使用及替代措施情况核查,对“应用未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惩戒3起,对靠泊船使用替代措施未及时录入申报等情况督促码头单位加强管理,落实靠泊船先用电或录入替代措施再作业的要求。对岸电管理落实不足的码头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压实码头、船舶的岸电使用管理主体责任。
下一步,江阴海事局将继续加强辖区岸电使用监管,进一步提升到港船舶岸电“应用尽用率”,助推江阴绿色航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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