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船舶卸货滞港13天 黄石水上多元解纷中心化解“滞期之争”

来源:长江海事发布 日期:2026-08-10 11:05

  近期,黄石富池海事处接到船员求助,称所属货轮在等待卸货期间,与货主因滞期费问题产生经济纠纷。船方情绪一度十分激动。

  01 船舶滞港20天,船货双方纠纷僵持

  接到船员求助后,黄石富池海事处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乘艇赶赴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据了解,“江淮XX”轮本航次南通港到富池港装载煤炭制品4300吨,7月8日到达富池锚地抛锚等待卸货,但一等就是20天,超出了约定的7天等待期。

  同时还没有明确的卸货计划,船舶面临生活物资购买、人员工资发放、银行贷款偿还等诸多压力,亟需货主安排卸货并支付本航次运费和滞港费近7万余元。但在同货主沟通中双方就滞港费用存在较大分歧,僵持不下。船方既怕不能拿到相关费用,又怕继续滞港影响后续营运,所以情绪激动。

  02 海事快速介入,多方联动化解矛盾

  调解现场,黄石富池海事处执法人员耐心倾听船方诉求,抽丝剥茧梳理矛盾焦点。在厘清滞港费这一核心争议点后,执法人员主动对接码头方,与货主取得联系,并结合法律法规与行业惯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借助楚江红党建联盟优势,协调码头共同参与矛盾调解。

  03 纠纷圆满化解,6.9万元费用到位

  经黄石富池海事处执法人员的专业调解和耐心沟通,船方与货主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货主支付船方相关费用共计6.9万元,同时华新(武穴)码头于次日上午安排船方上档卸货,这场因滞期费引发的矛盾得到圆满化解。

  04 践行枫桥经验,护航水上营商环境

  据悉,长江富池水域货物吞吐量近2亿吨,进出港船舶达5.6余艘次,年均到港船员超过十万余人次。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船员劳资、合同等纠纷,切实维护船员队伍合法权益,实现“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黄石海事局联合武汉海事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黄石市律师协会及辖区部分港航企业成立了长江黄石段一站式法律公益服务“三中心”。

  此次矛盾解纷的顺利调解,不仅维护了水上运输市场的和谐稳定,也彰显了黄石海事局心系船员、主动靠前的责任与担当。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