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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关于“金陵石化10号”轮拖带航行的通告(芜航通〔2025〕0031号)

来源:长江海事局 日期:2025-05-09 17:14

各有关单位、船舶:

    芜湖市扬子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拟开展“金陵石化10号”拖带航行。为保障拖带船队和其他相关船舶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拖带作业时间:2025年5月10日-2025年5月11日。

二、被拖船舶概况:“金陵石化10号”船长1001.4m、型宽14.0m、型深2.97m;编队后总长约134米、总宽约 14 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19.2M。

三、拖带作业船舶:“皖消救拖 3201”(顶推)。

    四、航经水域:西华水道176号红浮西华基地船坞(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430公里处)至龙潭水道135号红浮水域(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324 公里处) 。

五、注意事项:

1.船舶编队航经渡运水域、桥区、航行警戒区、通航密集区、锚地、码头、施工作业区等水域时,要备锚了头,保持安全航速,谨慎操作。

    2.船舶编队在长江航行,必须严格遵守《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其他相关海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所经水域的海事指挥中心或交管中心报告船舶动态,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挥。

    3.船舶编队航行应在白天进行,遇能见度不良、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航行。

    4.船舶编队应切实落实安全措施,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了望,谨慎操作,注意过往船舶动态,随时与其保持密切联系;过往船舶应加强与船舶编队联系,注意识别,谨慎会让,以策安全。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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